陕西省审计厅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关于西安工业大学原校长廉振民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的通知》(陕审农林通[2015]77号)和《陕西省审计厅关于西安工业大学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陕审农林通[2015]79号)要求,向我校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0月15日起对我校进行专项审计。
我校对于此次审计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苗润才校长为组长,段小存总会计师为副组长,校内有关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审计的组织协调工作。我校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经济行为、提高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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