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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2015-03-09 10:55   审核人: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从201411日起施行,本网站进行了转载,以供宣传、培训、贯彻。

                                      O一四年一月八日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3]3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我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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