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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通报部分高校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18-07-18 10:46   审核人:

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通报部分高校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日前,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部分高校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杨建农违规改造及出租音乐厅牟利问题。2016年,杨建农违背音乐舞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擅自引进某公司投资学院音乐厅灯光设备的改造,并通过向音乐厅使用单位违规收取灯光租赁费作为公司的投资收益;2015年至2017年,杨建农利用担任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向音乐厅使用单位收取灯光租赁费、加班费和照相费等方式,违规收费44400元,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6000元。杨建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湖南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水电中心工作人员张湘零挪用公款问题。20163月至11月,张湘零在后勤服务总公司水电中心从事学生公寓电费收缴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收取的学生公寓电费共计34618元,用于归还其个人信用卡欠款和个人消费。张湘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收费工作岗位,退交全部挪用款项。

    3.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处工作人员郭多夫套取勤工俭学资金问题。2014年底至201610月,郭多夫与其下属张春喜(临时工)利用管理学校北校区宿管站勤工俭学工作的便利,通过虚列造表的方式套取勤工俭学资金14880元,其中7650元用于支付未造表但实际顶岗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务费,7130元被郭多夫和张春喜私分,郭多夫分得3450元,张春喜分得3680元。郭多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吴飚违规收取管理服务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吴飚在担任学校保卫处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没有明确的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同意保卫处人员和物业公司保安违规收取学生宿舍送水人员管理费、家属区外来住户停车费、进校送货车辆管理费等共计10950元。吴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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