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新个税法”)。
新个税法除了将免征额从每个月3500元调整至5000元以及税率档的调整外,还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每位教职员工在税务部门APP上自行填写申报。
为了使教职工能够准确的填报相关信息,财务处定于2018年1月8日(下周二)下午3:00,在光电学院会议室(工6-402)进行有关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的培训和解答,请各学院或部门办公室主任及津贴填报人员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西安工业大学财务处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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