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财务处服务教学、科研的水平,及时解答教职工在办理财务业务中遇到的政策性和程序性问题,财务处决定设立财务政策咨询员,为各教学单位提供财务政策咨询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政策咨询员由财务处业务骨干组成,负责为对口服务的学院提供财务政策咨询服务,目前主要包括:日常报销、借款、学生实习实践经费报销、小型维修工程、科研经费收入及报销、劳务费发放、固定资产报账等业务的政策咨询。
二、财务政策咨询员对口服务的教学单位分组如下:
序号 |
政策咨询员 |
咨询电话 |
对应服务的教学单位 |
1 |
韩丹丹 |
86173089 |
光电学院 基础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
2 |
沈龚平 |
86173088 |
材化学院 艺术学院 书法学院 |
3 |
王 子 |
86173059 |
经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刘 萌 |
86173069 |
电信学院 文学院 |
5 |
尚君凤 |
86173064 |
机电学院 兵器学院 |
6 |
韩夏怡 |
86173064 |
计算机学院 新生院 工业中心 |
7 |
蓝婧瑞 |
86173088 |
建工学院 新能源研究院 |
三、教职工对财务政策有疑问时,可与对口的财务政策咨询员联系,寻求一对一解答和帮助。联系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咨询电话联系政策咨询员;二是通过“财务处政策咨询”QQ群(586682811)联系;三是在财务服务大厅柜台当面咨询。
财务政策咨询员不仅承担着解答教职工财务政策疑问的职责,也是财务处主动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开展服务的尝试和探索。未来,财务处将根据教职工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不断扩大主动服务范围,更好地做好财务服务和保障工作。
望周知。
财 务 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