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工业大学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四个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校内劳务费发放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有关制度及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西安工业大学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西安工业大学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2. 西安工业大学劳务费最高限额标准
3. 西安工业大学劳务费发放表
西安工业大学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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