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碑林区地税局通知,我校有部分职工2013年度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了收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请以下单位办公室人员到行政楼419室财务处综合管理科领取相关资料:
材化学院、电信学院、光电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经管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思政部、北信、基建处、审计处、雁塔校区管委会。
自行纳税申报需填报的资料有:1、 “纳税申报表”。2、签名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回执单。
本次纳税申报职工可自行到西安地税局碑林分局南关税务所办理,也可由财务处统一代办。需要财务处统一代办的职工,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填报完整的资料和税金交财务处综合管理科。
南关税务所地址:文艺北路派出所对面,电话:88428005。
财务处联系人:杨宁宁 电话:86173059。
西安工业大学财务处
2014年11月12日
拟稿人:杨宁宁 核稿人: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