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按照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对应的身份号码应为18位。为保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顺利办理,请各位职工登录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的网上查询栏,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如发现系统中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旧身份证号和7位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账号)交本部门负责工资申报的老师,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差错更正清册”(一式三联)。各部门于4月15日前将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更正清册”电子档和纸质版交财务处综合管理科(行政楼419办公室)统一办理变更手续。
联系电话:86173059
联系人:沈龚平
财务处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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