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年度财务决算安排,现就我校2016年财务决算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下一年度开始报销时间将根据教育厅决算工作进度安排,届时将在校园网通知。
二、单位和个人借款,请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请务必于12月20日前到会计核算科清理有关账务。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处级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要素及分值(试运行)》的规定,年末部门单位未偿还借款余额的大小将影响部门单位考核的结果,望各单位高度重视。
三、各有关单位请做好本单位的财产清查工作,国有资产处、教务处、图书馆要对所管理的实物资产进行年终盘点,于2016年12月25日前与会计核算科核对有关账目。对于资产盘点及账目核对情况,各单位应于2016年12月28日前出具书面回复至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四、对已完工的基建工程,应抓紧时间进行工程决算审计,于2016年12月25日前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并送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五、各单位应对本部门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对于应上缴学校的各类款项请于12月20日前全部上缴学校。
六、附属中学等二级财务单位,务必于2017年1月4日前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请各单位将决算工作的要求传达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