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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2017-01-13 18:42   审核人:

全校各单位:

    我校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2017112日校党委会议审定通过,自201711日起实施。财务处根据《西安工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下达各单位2017年度预算经费,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批复的“日常运行费”预算分批核拨。20171月按预算额度的50%核拨,其余50%额度将在20177月核拨。

 二、各学院本科“教学差旅费”、“教学业务费”、“实习试验费”预算额度,由教务处按有关管理办法做明细分配后核拨。各学院“研究生业务费”以及研究生“学生活动费”和“学生思想教育管理费”预算,由研究生院按有关管理办法做明细分配后核拨。

 各学院本科“学生活动费”和“学生思想教育管理费”由财务处按预算金额直接核拨至各学院。

 三、2017年学校专项支出预算金额暂定4505万元,并将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年度资金收支情况做以调整。

 专项支出的立项以及调整将按照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经校财经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立项执行。重大项目的立项及调整经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立项执行。

 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安排另行通知。

 四、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预算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自2017年起,我校日常运行费预算项目实行零基预算。各单位教学、行政、后勤日常运行经费2016年末的预算结余收回学校统筹使用。对于确需在2017年继续执行的,由实施单位向财务处提交预算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在原结余额度之内重新安排预算。

 五、2017年学校将进一步推进对预算目标和预算绩效的考核监督。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和预算进度。对随意变更预算内容、未按期完成预算目标、经费使用效益低下的项目,将根据有关规定扣减预算经费或终止项目执行。

    联系人:财务处预算科 沈龚平     电话:86173069

     

        

     

     

     

                                    西安工业大学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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