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差自驾和租用车辆的差旅费报销,根据学校2016年6月1日颁布的《西安工业大学关于调整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因公出差自驾和租用车辆的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凡需自驾或租用车辆出差的,需事前填写《因公出差自驾(租用车辆)审批表》。从科研经费开支的,由科技处审核批准;从科研经费以外其他经费开支的,由单位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报销自驾或租用车辆的差旅费用时,需同时提供《因公出差自驾(租用车辆)审批表》和相关票据方可报销。
《因公出差自驾(租用车辆)审批表》见附件,也可在“财务处内网—下载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财务 处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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