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牢制度红线,严肃财经纪律,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关于深刻汲取近年来高校系统违纪案件教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党组〔2018〕119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财务纪律大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财务纪律大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账外账”和“小金库”。按照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财务管理与监督机制,确保“四个专项治理”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校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各单位财务纪律执行情况,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学校,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收入、公款私存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违规支出,以及通过借款形式长期占用资金等问题。
3.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情况。重点检查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通过截留应列入学校规定账户、账簿的资金以及通过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
4.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按照国家非税票据和发票管理规定,重点检查各单位私制票据,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以及长期预借发票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此次财务纪律大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10月19日至10月31日)。
全校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各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送财务处。
(二)重点检查(11月1日至11月1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重点检查。
(三)整改完善(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学校针对财务纪律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财务纪律大检查是学校“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将此次检查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认真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及时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要如实反映,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将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报送(含电子档)。
联系人:樊艳
联系电话:86173059
电子邮箱:xagdcw@vip.163.com
西安工业大学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