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务月结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按照财务制度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和服务效率,自2023年起财务处将开展财务月结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结时间安排
自2023年起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和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财务月结时间。月结期间财务处将集中进行当月账务处理、银行对账、档案整理等工作,暂停办理线下业务。
原每周五下午的内部结算时间取消,各项财务业务可正常办理。
二、月结期间的业务办理
1. 智能报账系统及网上申报系统正常运行,线上申请、审批及打印不受影响。
2. 报销单投递机正常运行,教职工可随时投递智能报销单及劳务费申报表。
三、特别提示
1. 月结期间交至财务的报销单将在月结完成后统一处理。
2.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2:00以前投递的劳务费申报表将在当月计税,12:00以后投递的将在次月进行账务处理并计税。
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