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账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涉密人员。
2、所有涉密科研经费的支出审核须有经办人(保密人员)、项目负责人签字。
3、涉密科研项目的支出不能在“财务查询系统” 内查询。
4、因项目结题等原因,需要经费收支明细资料,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在科研处履行保密审批手续,并在财务处登记备案后,可用保密U盘导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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