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年度财务决算安排,我校2015年财务决算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本年度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5日。 下一年度开始报销时间将根据教育厅决算工作进度安排,届时将在校园网通知。
二、单位和个人借款,借款人请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个人长期挂账借款是此次账务清理的重点,借款人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会计科清理有关账务。
三、各有关单位请做好本单位的财产清查工作,国有资产处、教务处、图书馆要对所管理的实物资产进行年终盘点,于2015年12月30日前与财务会计科核对有关账目。对于资产盘点及账目核对情况,各单位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出具书面回复至财务处财务会计科。
四、对已完工的基建工程,应抓紧时间进行工程决算审计,于2015年12月30日前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并送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五、各单位应对本部门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对于应上缴学校的各类款项请于12月26日前全部上缴学校。
六、附属中学等二级财务单位,务必于2016年1月6日前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请各单位将决算工作的要求传达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