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关于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5年末我校财政专项(经费部门编码为0901的项目)经费额度已全部清理完毕,结余额度按照规定予以统筹。
为保证原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顺利完成,对于尚未完工确需执行的项目,请项目实施单位于2016年3月31日前向财务处预算管理科递交《西安工业大学预算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经审批同意延期的项目,学校将以其他资金在原结余额度内重新安排预算,延长期为1年。
对于已完工的项目,结余额度收回学校统筹使用,本次无需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期的,视同项目已完工,不再另行安排预算。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与财务处核对财政专项(经费部门编码0901)结余额度,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财务处联系人:沈龚平 联系电话:86173069
财务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