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学校财务预算工作,根据《西安工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财务预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部门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2017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部门预算申报工作,既要避免出现漏报、缺报导致出现预算缺口的现象,也要严禁虚列项目、多报金额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各预算申报部门应严格执行预算申报程序,按规定时间及时递交预算申报材料。相关预算申报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送。
(三)学校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预算意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超预算不安排、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绝不允许出现无预算先实施,先支出后预算的现象。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预算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不允许超范围开支、铺张浪费、套取挪用、虚报冒领。
二、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预算的申报
(一)2017年度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事处参照学校目前支出水平以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测算申报,10月2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人员经费需求明细表》(附件1)。
(二)学校教学运行经费将根据相关预算定额标准和教师人数、学生人数等基础数据计算,无需申报。相关基础数据的报送,财务处将另行通知。
(三)各部门2017年日常运行经费将基本维持上年水平,如部门业务量和业务类型有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的,请于10月2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日常公用经费申报书》(附件2)。与上年相比业务量和业务类型变化不大的部门无需申报。
(四)各部门如需在2017年对外举办会议,请于10月2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会议费预算表》(附件5)。会议费支出标准应按照《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经费管理办法》[陕办发2014(6)号]执行(文件可在财务处网站的“规章制度”栏目中查阅)。
(五)各部门如需在2017年对外或在全校范围举办业务培训的(学生培训和因公出国(境)培训除外),请于10月20日前向财务处递交《培训费预算表》(附件6)。培训费支出标准应按照《陕西省省级机关培训费标准》[陕财办行2014(27)号]执行(文件可在财务处网站的“规章制度”栏目中查阅)。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申报
项目支出预算包括设备购置项目、后勤修缮项目和专项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各部门申报项目时需拟定项目名称,有充分的立项依据、细化的支出内容、合理的绩效目标。并填报《校内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3)。
(一)设备购置与设备维修项目
1、设备购置项目分为教学设备购置和行政设备购置两部分。设备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已于2016年9月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本次无需申报。具体购置项目以预算批复和学校预算方案为准。
2、行政设备维修、实验室维修项目由国资处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2017年维修计划填写《校内专项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国资处。国资处将拟执行的项目汇总填写《项目立项汇总表》并附《校内专项项目申报表》一份,于10月20日前报财务处。
(二)后勤修缮项目由总务处归口管理。总务处将拟执行的修缮项目填写《校内专项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立项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报财务处。
(三)除修缮项目、设备购置项目以外的其他专项业务支出,由各申报单位填写《校内专项项目申报表》,于10月20日前报财务处。
财务处负责部门: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421室)
联系人:沈龚平 联系电话:86173069
附件:1、《人员经费需求明细表》
2、《日常公用经费申报书》
3、《校内专项项目申报表》
4、《项目立项汇总表》
5、《会议费预算表》
6、《培训费预算表》
财 务 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