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9年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开局之年,为及时落实财政部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报告的要求,做好学校2019年财务决算工作,确保财务报告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年终财务决算安排。
今年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第一年,财务报告编制时间紧、任务重。财务处将于2019年12月20日停止办理所有业务,智能报账系统、网上劳务费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12月19日下午5点准时关闭。下年度开账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7日。
二、往来款清理。
(一)借款清理
1.教职工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的借款(含预借发票),已经完成办理事项,取得报销票据的,都应及时办理冲账手续。财务处将于12月3日前将电子版借款清单发放到各单位。
2.请借款人于12月20日前办理报销手续,对于报销后仍有借款余额或借款事项因故终止的,教职工可以到财务处刷银行卡归还借款。
3.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处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借款情况(最终借款明细以财务处下发的借款清单为准)。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办理冲账手续的,须提交书面材料(延期还款申请表),并逐笔说明未能核销的原因及拟结清借款的时间,经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处。
4.请各单位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对于有借款达6个月以上未冲销的经费项目,财务处将暂停该项目的新增借款;对于无正当理由且借款达12个月以上的,将按月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减所借款项。
(二)暂存款清理
1.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9日前完成非科研到款的清理及认领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2月19日前完成科研到款认领工作。
2.对于本次清理时限为止未认领且账龄在3年以上的暂存款,财务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计入学校收入。
三、收入确认
(一)科研收入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时督促上级单位或合作方拨付款项,并于2019年12月19日前办理科研到款认领及上帐,确保科研到款及时入账。
(二)其他收入
请各部门尽快认领已经到账的各类收入,认真梳理领用的各类票据,对于已开票已收款的款项,请于12月19日前足额上缴。
四、国有资产登记核对
各单位应梳理本年购入的资产,办理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入账,确保国有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其他事项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要对所管理的实物资产进行年终盘点,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资产盘点及账目核对工作,并向财务处报送书面盘点材料。
(二)附属学校、资产公司于2020年1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年度决算,并将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送财务处。
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是学校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集中反映了学校一年来在教学、科研、保障服务等方面的成果及效益,请各单位予以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财 务 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