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项结余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财政部、陕西省关于专项资金管理有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西安工业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对专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项资金清理范围
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是按照财政部和陕西省关于专项资金结转年限有关规定,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由财政专项资金或学校自有资金安排立项的项目进行清理,未执行完毕的专项预算结余额度收回学校统筹使用。
横纵向科研项目、校长基金、科研启动费等科技类专项资金,本科及研究生教改课题,党建研究课题等课题研究类专项资金均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由科技处、教务处等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结题清理。
二、专项资金清理方式
(一)为减轻各单位工作负担,明确工作责任,本次专项经费清理采用异议申报方式进行。财务处按照2020年末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情况整理下发各单位两年以上专项资金结余清单,对结余资金无异议的单位无需申报,对结余资金有异议的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异议申报。
(二)异议申报
1. 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专项资金如已经进行招标采购或签订合同,请项目责任单位填报《西安工业大学专项经费延期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采购单等支撑材料,于4月12日17点前提交财务处预算科。
2. 对尚未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但计划使用专项结余资金并且在今年实施的,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结合学校重点工作重新申报预算,待学校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复执行。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021年12月31日。
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预算时需提供《西安工业大学专项预算申报书》(附件2)和预算调整项目清单(附件3),于4月12日17点前提交财务处预算科。
(三)批准延期或调整的专项项目必须在2021年执行完毕,如年末仍有结余将收回学校予以统筹,不再安排预算。
三.工作要求
财务处已经按照归口管理整理了各单位的专项资金余额清单,通过OA背对背发送至各单位联系人处,请各单位及时查收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余额进行核对。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余额有疑问的,请与财务处预算科联系。
财务处负责部门: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联系人:刘萌 王晔 联系电话:86173069
财务处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专项经费延期申请表》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专项预算申报书》
附件3:《西安工业大学预算调整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