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办理2020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
根据税务部门反馈信息,我校尚有部分教职工还未办理汇算清缴业务,请务必抓紧时间在6月30日前完成手续办理,以确保应该享受退税的人员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个税政策改革红利;也避免应该补税的人员因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罚款与滞纳金。
办理汇算清缴手续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可在“西安工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中的“网上公告”查阅。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