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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
2022-05-25 10:37   审核人:

 

关于正式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审计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责任和规范财务管理的要求,我校印发了《西安工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校财〔2022〕29号),为确保公务卡制度在我校的顺利实施,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报销业务正式开展的时间节点

    依据《西安工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务卡制度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在此时间节点之前已发生的业务,请有关责任人及时开具报销单据,前往财务处办理手续。6月1日起开具的单据中,应使用但未使用公务卡报销的业务,财务处将不予受理。

二、公务卡报销实施后现金结算制度的变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陕西省省级公务卡结算强制消费目录》的相关规定,自6月1日起,凡应使用公务卡报销的事项,根据规定不得再使用现金结算,不再办理现金借款。

    对于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公务卡结算,也可以使用现金结算;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应当使用公务卡或银行对公转账结算。因个人未及时办理公务卡而造成不能进行财务报销的,其责任由个人承担。

三、公务卡报销关键单据的提交

    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必须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对于通过网银交易、支付宝、微信等网上支付渠道,绑定公务卡进行支付后,将能够显示公务卡卡号信息的支付完成页面、公务卡消费流水或银行提醒短信进行截图打印。在报销时作为报销凭据和正式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一并提交。

四、公务卡报销还款注意事项

持卡人须在发生公务消费的15日之内,向财务处提交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报销手续不完整、违规报销等原因造成未及时还款而发生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的影响,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持卡人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力,无法在免息还款日前办理完结财务报销手续的,应自行垫款及时归还公务卡欠款,避免产生信用逾期。

五、公务卡报销绑卡注意事项

为方便公务卡报销,教职工在取得公务卡后,及时将微信、支付宝等网银支付手段与公务卡进行绑定,公务支出时注意核对是否默认由公务卡消费,以免影响后续报销。

    此外在智能报账系统中也需要添加公务卡信息,并设置为默认银行卡;在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时,务必对报销款转入卡号核对无误。公务卡卡号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在报账系统中进行变更。

智能报账系统绑定公务卡流程:

1.进入智能报账系统首页, 选择我的

2.选择收款信息并点击收款信息后的+进行新增;

3.在新增界面只需填写银行卡类型卡号开户支行三项即可完成绑定工作。银行卡类型相应选择农行公务卡建行公务卡开户支行相应选择中国农业银行西安明光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大明宫支行

六、再次安排银行进校现场办理公务卡

对于近期仍有部分教职工要求办理公务卡,经财务处与银行联系,定于2022年5月27日(周五)9:00——17:00,由银行工作人员在未央校区财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公务卡,请需要办卡的教职工按时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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